布鲁诺·舒尔茨(Bruno Schulz,1892-1942)《一个年轻的犹太男子在城市小巷遇到两位女士》(Meeting: A Young Jewish Man and Two Women in an Urban Alley,1920),波兰华沙文学博物馆(Muzeum Literatury in Warsaw)藏
The Fear of Freedom: Mechanisms of Escape作者: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来源:选译自同名著作(New York: Farrar & Rinehart,1941初版)第七章第1节“威权主义”,这本著作的标题更常被译为“逃避自由”,有多个译本。
放弃个体自我的独立性,是第一种逃避自由的机制,换言之,把自己和外界的人、物“熔”在一起,以获取个体自我缺乏的力量。或者说,寻求新的、“从属束缚”(secondary bonds),替代业已失去的基本束缚。这种机制更体现在强求服从(submission)和支配(domination)的过程中,体现在受虐狂(sadistic)和虐待狂(masochistic)身上,它们分别以不同的程度存在于正常人和神经症患者身上。我们首先描述这些倾向,然后试图说明这两种倾向都是对无法忍受的孤独感(aloneness)的一种逃避。受虐倾向的最常见形式是自卑感(inferiority)、无力感(powerlessness)和个体无足轻重的感觉(insignificance)。被这些感觉困扰的人有意识地抱怨这些感觉,并想摆脱它们,但无意识地,他们内心的某种力量促使他们感到自卑或无足轻重。他们这些感觉,不仅是对实际缺点和弱点的认识(这些缺点和弱点通常被合理化,就好像真事似的)。这些人还喜欢贬低自己,使自己变得软弱,无力掌控事物。他们往往更倚赖自身之外的力量,仰仗他人、机构或自然。他们不爱主张自己,不做自己想做的事,而是服从外部力量的命令(包括基于事实的命令和声称的所谓命令)。他们不喜欢“我想”、“我是”的感觉。他们觉得整个生活是一种压倒性的力量,他们无法掌握或控制。在更极端的情况下,人们发现,除了这些贬低自己和服从外部力量的倾向外,还有一种伤害自己和使自己痛苦的倾向。这种倾向可以有各种形式。我们发现,有些人沉溺于自我指责和自我批评,恐怕最坏的敌人也不会这样对他们。还有一些人(比如某些强迫性神经症患者)喜欢用强制性的仪式和思想来折磨自己。在某种类型的神经质人格中,人们有意、无意地期待身体生病,就好像病痛是上天的恩赐似的。他们经常身陷意外,倘若他们没有这种无意识倾向,也不致于此。这些针对自己的倾向往往以不那么明显或戏剧性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有些人在考场上答不出题,哪怕他们对这些考题的答案了然于心。还有一些人说的话会激怒他们所爱或依赖的人,尽管他们实际上跟这些人关系良好并且本不打算说这些话。这样的人似乎听从了敌人的建议,以对自己最不利的方式行事。受虐倾向常常被视为明显病态的、非理性的东西。他们也常常被合理化。受虐依赖被构想为爱或忠诚,自卑感成为对实际缺陷的充分表达,而一个人的痛苦完全归咎于不可改变的环境。除了这些受虐倾向,与之相反的虐待倾向也经常出现在同类人物身上。强度各不相同,或有意、或无意。我们发现了三种虐待倾向,或多或少彼此结合在一起。一种是使他人依赖自己,对他们拥有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从而使他们只扮演工具的角色,好比“陶工手中的泥”。第二种不仅包括第一种绝对统治他人的方式,还包括剥削他们、利用他们,从他们那里“偷”东西,开膛破肚、五马分尸。这种欲望可以指物质的东西,也可以指非物质的东西,比如一个人拥有的情感或智识。第三种虐待倾向是希望让别人受苦或看别人受苦,可以是身体上的痛苦,但更多时候是精神上的痛苦,目的是主动伤害、羞辱、使他人难堪,看到他们身陷尴尬和屈辱的境地。显然,虐待狂通常比社会层面更无害的受虐狂更不自觉、更合理化。他们通常被过度的善良、过度地关心他人所掩盖。一些最常见的合理化解释如下。“我统治你们都是为了你们好,为了你们自己的利益,你们不要反对我,你们要追随我。”“我太棒了,太独特了,所以我有权期望其他人仰仗我。”剥削的合理化还能解释为:“我已经为你做了这么多,现在我有权从你那里拿走我想要的东西。”更具攻击性的那种虐待冲动也在两种形式中找到了合理化:“我已经被别人伤害了,我想伤害他们,只因我需要报复。”“先下手为强,我要保护我自己,保护我的朋友免受伤害。”在虐待狂与施虐对象的关系中,有一个常常被忽视的因素,值得特别强调一下,那就是虐待狂对施虐对象的依赖性。受虐狂的依赖性显而易见,但我们对虐待狂不这么看——他们看起来如此强大和专横,被他施虐的对象如此软弱和顺从,以至于很难想象强大的虐待狂如何依赖他们统治的人。但仔细分析后发现,这就是事实。虐待狂需要被他统治的人,非常需要,因为他自己的力量感植根于他是“某人的主人”这一事实。虐待狂的依赖可能完全无意识。如果一个男人用虐待的口吻反复告诫妻子,她随时可以离家出走,要走就走吧,他巴不得呢。她似乎会被击垮,不敢尝试离开,因此会不断相信丈夫的话。但是,如果她鼓足勇气离家出走,可能会发生一些让他们俩都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将变得绝望,崩溃,求她不要离开他;他会说他不能没有她,宣布他多么爱她;等等。通常情况下,由于害怕坚持自己的观点,她会很容易相信他,改变自己的决定并留下来。戏剧周而复始——丈夫又恢复了以前的行为,妻子又发现越来越难和他相处,再次爆发,再次崩溃,再次留下。在数不尽的婚姻和个人关系中,这种循环一遍遍重复着,这个魔咒难以破除。在他说他爱她、离开她活不下去的时候,他是否在撒谎?就爱而言,这完全取决于人们对爱的理解。至于他说他不能没有她,这话也没有错。他不能没有她,或者说,他不能没有她这个手里的“工具人”。虽然在这种时候,爱的感觉只有在关系面临解体的威胁时才会出现。但在其他时候,虐待狂只爱那些使他有权力感的人——妻子、孩子、助手、服务员,乃至街头的乞丐,都能产生一种“爱”的感觉,甚至对这些被他支配的对象表示感激。他可能认为,他希望支配他们的生活,因为他非常爱他们。实际上,他“爱”他们是因为他支配他们。他用物质、赞美、爱的保证、聪明才智、关心来“贿赂”他们。他可能给他们一切,除了自由和独立的权利。父母和孩子之间也常有这种关系。在那里,支配的态度(所有权)经常被看似“自然”的关心或对孩子的保护掩盖。孩子被捧在手里,他可以拥有一切,只要他不想离开手心。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孩子长大后对爱产生深深的恐惧,因为“爱”对他来说意味着追求自由之路上的干预和阻挠。对许多观察家来说,虐待狂似乎没有受虐狂那么令人困惑。一个人希望伤害他人、支配他人是自然而然的事,虽然不一定是“好事”。霍布斯(Hobbes)认为,“对权力的永久和不安的欲望”是“全人类的普遍倾向”,“只有在死亡时才会停止”。他认为,权力欲没有“恶”的性质,而是源于人类对快乐和安全的渴望,是完全理性的结果。从霍布斯到希特勒(Hitler),他们果真把统治欲解释为生物条件下“适者生存”的逻辑结果,把权力欲解释为人们不仅想贬低、削弱和伤害自己(甚至还喜欢这样做)的结果?难道受虐狂的现象不与我们对人类心理的整体描述相矛盾吗?如何解释有些人被痛苦和折磨吸引,他们为何追求这些人们竭力避免的东西?不过,有一种现象证明,痛苦和软弱可以确实是人类奋斗的目的,这种现象就是受虐狂的变态。在这里我们发现,人们相当有意识地想以某种方式受苦,并享受这种痛苦。在受虐狂的变态中,一个人在经历另一个人施加给他的痛苦时,会感到性兴奋(sexual excitement)。但这并不是受虐狂变态的唯一形式。人们所追求的往往不是实际的痛苦,而是被束缚身体、变得无助和虚弱时引发的兴奋和满足。在受虐狂的变态行为中,人们时常渴望在“道德上”变得软弱,被人像小孩子一样对待或说话,被人以不同方式责骂、羞辱。在虐待狂变态中,人们从同样的装置中得到满足——伤害他人的身体、用绳索或链子捆绑他们、用行动或语言羞辱他们。受虐狂的变态行为及其对痛苦或羞辱的有意享受,比受虐狂性格(或道德受虐狂)更早引起心理学家和作家们的注意。然而,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我们描述的那种受虐倾向与性变态关系密切,而且这两种类型的受虐症在本质上是同一现象。某些心理学家假定,既然有人愿意顺从、愿意受苦,就一定存在一种“本能”(instinct)。维埃坎特(Vierkand)等社会学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第一个试图进行更彻底的理论解释的人是弗洛伊德(Freud)。他最初认为,施虐和受虐本质上是一种“性现象”。通过观察小孩子的施虐、受虐行为,他认为,施虐和受虐是一种“局部驱力”(partial drive),在性本能的发展中经常出现。后来,弗洛伊德越来越意识到这些现象的重要性,他称之为“道德受虐狂”(moral masochism),一种不是在身体上,而是在精神上受苦的倾向。他还强调,受虐和虐待的倾向总是伴生出现,尽管它们看起来很矛盾。弗洛伊德改变了他对受虐现象的理论解释。他认为有一种生物学上的破坏倾向,这种倾向既可以针对他人,也可以针对自己。受虐狂本质上是这种所谓死亡本能(death-instinct)的产物。弗洛伊德进一步指出,这种我们无法直接观察到的死亡本能与性本能混在一起。在这种混合中,如果针对自己,就会出现受虐狂,如果针对他人,就会出现虐待狂。他认为,这种与性本能的混合可以保护人类免受未混合的死亡本能的危险影响。简而言之,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如果人类不能将破坏性(destructiveness)与性(sex)结合起来,那么就只能选择毁灭自己或毁灭他人。这一理论基本上有别于弗洛伊德关于施虐和受虐的最初假设。弗洛伊德最初认为,施虐和受虐根本上是一种“性现象”,但在较新的理论中,它是一种“非性现象”,其中的性因素只是由死亡本能与性本能的混合而产生的东西。多年以来,弗洛伊德很少关注“非性侵犯”(nonsexual aggression)的现象,但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把它放在了他体系的中心。然而,阿德勒没有把这些现象阐述为施虐,而是阐述为“自卑感”和“权力欲”。阿德勒只看到这些现象的理性一面。他认为,当我们在谈论一种贬低自己、使自己变得微不足道的非理性倾向时,自卑感是对实际自卑的、合乎需要的反应。当我们认为对权力的渴望是一种统治他人的非理性冲动时,阿德勒完全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待它,并把对权力的渴望说成一种合乎需要的反应,目的是保护一个人免受来自不安全感和自卑感的危险。在这里,阿德勒一如既往地不能超越人类行为的目的性和理性决定——尽管他对动机的复杂性提出了宝贵的见解,但他始终停留在表面,从未像弗洛伊德那样跃入非理性冲动的深渊。威廉·赖希(Wilhelm Reich)的观点基于弗洛伊德的性欲理论的原始概念,但他指出,受虐狂最终追求的是快乐(pleasure),痛苦(pain)是快乐的副产品,但本身不是目的。卡伦·霍妮(Karen Horney)是第一个认识到神经症人格中受虐倾向的根本原因的人。他对受虐倾向的性格特征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描述,并在理论上将其解释为性格结构的结果。在她的著作中,以及在我自己的著作中,受虐狂的性格特征并不基于性变态,而是被理解为心理倾向的性表达,而这种心理倾向建立在一种特殊的性格结构上。我现在来谈谈主要问题。受虐狂的变态行为和受虐狂的性格特征的根源分别是什么?此外,受虐狂和虐待狂的共同根源是什么?受虐狂和虐待狂都寻求帮助个体摆脱难以忍受的孤独和无力感。他们充满了对孤独和无足轻重的恐惧。这常常是不自觉的感觉,常常被杰出和完美的补偿性感觉掩盖。然而,只要深入这样一个人的无意识流动中,就会发现这些感觉。个体发现了自己的“消极自由”,与他的自我独处,面对一个疏离的、敌对的世界。因此,引用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i)在《卡拉马佐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sov)中的一段描述,他“最迫切的需求莫过于找到一个人,让他尽快把自己这个不幸的生物与生俱来的自由禀赋交给那个人”。惊恐的个体寻求某人或某物来束缚自我。他不能再忍受成为他自己的个体自我。他疯狂地试图摆脱它。他要通过卸下这个重担,来让自我重新感到安全。受虐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之一。不同形式的受虐狂都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摆脱个体自我,失去自我——换句话说,摆脱自由的重担。显然,受虐狂身上都有这个目的。个体想要服从他们眼中无比强大的人物或力量。顺便说一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优势力量总是相对的,它既可以基于另一个人的实际力量,也可以基于一个人对自己完全无足轻重和无力感的信念。在后一种情形下,一只老鼠或一片树叶都可能具有威胁。其他形式的受虐也有相同的目的。在受虐狂的无足轻重感中,我们发现了一种有助于加强原本无足轻重感的东西。这一点该如何理解呢?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人们通过加重恐惧感来试图补救它?的确,这就是受虐狂做的事。只要我在独立、强大的愿望与渺小、无力的感觉之间挣扎,我就会陷入一种折磨人的冲突。如果我成功将个体自我化为乌有,如果我能克服我作为个体的分离意识,我就可能将自己从这种冲突中拯救出来。无足轻重和无助的感觉帮我们实现着这一目标,这是被痛苦和折磨淹没的另一种方式。如果所有其他手段都不能成功地从孤独的重担中解脱出来,自杀的幻想就是最后的希望。在某些条件下,这些受虐狂的做法相对成功。如果个体找到了满足这些受虐欲望的文化模式(比如法西斯意识形态中对“领袖”的服从),他就会发现自己与千千万万有着同样感受的人联合起来,从而获得一些安全感。然而,即使在这些情况下,受虐狂的“解决方案”也不比神经症更有说服力。个体成功消除了显而易见的痛苦,但没有消除潜在的冲突和无声的不快乐。
当受虐狂没有找到文化模式,或者当它在数量上超过了个人社会群体中受虐狂的平均数量时,受虐狂的解决方案甚至不能解决任何相关的问题。它产生于一种无法忍受的情况,并倾向于克服它,使个体陷入新的痛苦。如果人类的行为总是基于理性,总有目的性,那么受虐现象就会像一般的神经症表现一样令人费解。
然而,情绪障碍和精神障碍的研究告诉我们,人类行为可能被焦虑或其他一些难以忍受的心理状态激发出来。人们努力克服这些情绪状态,却只是掩盖了表面,或者根本努力错了方向。神经质的表现类似于惊恐中的非理性行为。因此,一个人被困在火中,站在房间窗前大声呼救,完全忘记了没有人能听到他的声音,也忘记了他还可以从楼梯逃走,而楼梯也会在几分钟内被烧毁。他喊叫是因为他想获救。这种行为似乎是获救道路上迈出的一步,却将以彻底的灾难宣告终结。同样,受虐狂努力摆脱个体自我及其所有缺点、冲突、风险、怀疑和难以忍受的孤独,但他们只成功地消除了最明显的痛苦,甚至导致更大的痛苦。受虐狂的不合理性在于(如同所有其他神经症的表现一样),为解决无法维持的情绪状况而采取的手段最终都是徒劳。这些是指神经质和理性活动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在理性活动中,结果与活动的动机相对应——人们的行为是为了达到某种结果。在神经质中,人们的行动源自一种强迫性,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消极的强迫性——为了逃避无法忍受的情况。实际上,结果与当事人想要达到的目的相互矛盾。摆脱无法忍受的感觉的强迫性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当事人无法选择一种除了虚构意义上的解决方案以外的行动路线。对受虐狂而言,个体被一种难以忍受的孤独感和无意义感所驱使。然后,受虐狂试图通过摆脱自我来克服它(这个自我是一个心理实体,而不是生理实体)。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要贬低自己,忍受痛苦,使自己变得完全无足轻重。但是痛苦和折磨并不是他想要的东西。痛苦和折磨是他为了目的而付出的代价。他强迫性地渴望那个目的。代价很大。他不得不付出越来越多的代价,就像一个苦力一样,他只会欠下更多的债务,永无止境,得不到内心的平静与安宁。我谈到了受虐狂的变态,因为它无疑证明了痛苦可以是被追求的东西。然而,与道德上的受虐狂一样,在受虐狂的变态中,痛苦不是真正的目的。在这两种情况下,痛苦都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目的是忘记自我。变态和受虐的性格特征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在变态中,要摆脱自我,就离不开身体媒介的表达,并与“性感受”相关联。在道德上的受虐狂中,受虐倾向掌控着整个人,并破坏了自我有意识试图实现的所有目标;在变态中,受虐狂或多或少地局限于身体领域,此外通过与性的结合,他们参与了一些性张力的释放,也就是一些直接的释放。个体自我的湮灭和试图以此克服难以忍受的无力感,只是受虐狂的一个方面。另一面是试图成为比自身更伟大、更强大的整体的一部分,淹没其中。这种力量可以是一个人、一个机构,可以是上帝、国家、良知或一种精神上的强制力。通过成为一种据说不可动摇的强大、永恒和迷人的力量的一部分,人们参与到它的力量和荣耀之中。一个人放弃了自我,放弃了与之相关的所有力量和骄傲,失去了作为个体的完整性,放弃了自由。但在参与到他所淹没的力量中时,他获得了一种新的安全感和新的骄傲。这个人也获得了免于折磨的安全感。受虐狂免于做决定,免于对他自己的命运承担最终责任,也就不用怀疑任何决定了。他也不用质问自己生命的意义,问“他”是谁。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是与他所依附的权力的关系。他生命的意义和自我身份由淹没他的更大整体决定。受虐的束缚不同于一些基本束缚。后者存在于个体化(individuation)过程完成之前。个体仍然是“他的”自然和社会世界的一部分,他还没有完全从周围环境中走出来。基本束缚给了他真正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受虐的束缚是逃避。个体自我已经出现,但它无法实现他的自由,却被焦虑、怀疑和无力感所淹没。自我试图在“从属束缚”中寻找安全感,但这种尝试永远不会成功。个体自我的出现无法逆转。在意识上,个体可以感到安全,好像他“属于”这个世界,但他根本上仍然是一个无力的原子,在自我淹没之下受苦。他和他所依附的力量从未合二为一,一种根本的对立仍然存在,并伴随着一种冲动(即使无意识),以克服受虐的依赖性并获得自由。虐待驱力的本质是什么?给别人带来痛苦的愿望并非本质。我们能观察到的、不同形式的虐待狂都可以追溯到一种基本的冲动——完全控制另一个人,使他成为我们意志中无助的对象,成为他的绝对统治者,成为他的“上帝”,随心所欲对待他。羞辱和奴役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使他受苦。完全支配另一个人(或其他有生命的对象)所带来的快乐是虐待狂的本质。使自己成为另一个人的绝对主人,这似乎与受虐倾向相反,而这两种倾向竟然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令人费解。毫无疑问,就实际后果而言,依赖或痛苦的愿望与主宰和使他人受苦的愿望相反。然而,在心理学上,这两种倾向都是同一种基本需求的结果,源于无法忍受个体自我的孤独和软弱。这个目标是施虐和受虐的共同基础,这是一种共生(symbiosis)。在心理学意义上,共生意味着一个单独的自我与另一个自我(或自我之外的任何其他力量)彼此结合,使每个人失去自我的完整性,使他们完全依赖对方。虐待狂需要他的对象,就像受虐狂需要他的对象一样,只是不通过被吞噬来寻求安全,而是通过吞噬别人来获得安全。在这两种情况下,个体自我的完整性都会丧失。在一种情况下,我把自己溶解在一种外部力量中——我失去了自己。在另一种情况下,我通过使另一个生命成为我自己的一部分来扩大我自己,从而获得“我”之为“独立自我”的缺乏力量,总是出于无法忍受的、个体自我的孤独,这才导致了与他人建立共生关系的动力。由此可以看出,受虐狂和虐待狂的总是相互融合。虽然从表面上看,它们似乎相互矛盾,但它们在本质上植根于同一个基本需求。人们不是施虐狂,也不是受虐狂,而是在共生情结的主动和被动之间不断地摇摆,因此往往很难确定在某一时刻哪一方在起作用。在这两种情况下,个体性和自由都会丧失。当我们想到虐待狂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想到与之相关的破坏性和敌对性。可以肯定的是,或多或少的破坏性总是与虐待倾向联系在一起。但这也是受虐狂的真实情况。主要区别似乎在于,在虐待狂中,敌意状态是有意识的,并直接表现在行动上,而在受虐狂中,敌意状态大多是无意识的,并表现为一种间接的东西。我将在后面试图说明,破坏性是个体感性、情感和智力的扩张性受挫的结果,因此它可以预期,是形成共生所需相同条件的结果。我想在此强调,虐待并不等同于破坏性,尽管它在很大程度上与破坏性相混合。具有破坏性的人想要摧毁对象——要做掉它、摆脱它。虐待狂想支配他的对象,因此,如果他的对象消失了,他就会遭受损害。
虐待狂也可以相对不具有破坏性,并与他的对象“友好相处”。巴尔扎克(Balzac)的《幻灭》(Lost Illusions)中就有这种“有爱”的虐待狂,也属于我们所谓“共生”需求的特性:“我把你抱起来了,我给了你生命,你属于我,就像生物属于造物主一样。”很多时候(不仅仅在流行用法中),虐恋与“爱”混为一谈。受虐现象尤其被视作“爱”的体现。为了另一个人而完全自我否定的态度,以及向另一个人交出自己的权利和要求,都被赞誉为“大爱”的例子。似乎没有比牺牲和准备为所爱之人而放弃自己更能证明“爱”的了。实际上,在这些情况下,“爱”本质上是一种受虐的渴望,根植于当事人的共生需要。虐待也经常被伪装为爱。在这一点上,许多读者心中都会产生一个问题。我们在这里所描述的虐待狂,难道不就是对权力的渴望吗?确实,尽管更具破坏性的虐待形式(其目的是伤害和折磨另一个人)与对权力的渴望不尽相同,但后者是虐待狂最重要的表现。这个问题在今天变得更加重要。自霍布斯以来,人们在权力中看到了人类行为的基本动机。然而,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人们越来越重视那些遏制权力的法律和道德因素。随着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对权力的渴望和信念达到了新高度。数百万人被权力的胜利打动了,把它当作力量的象征。可以肯定的是,人的权力是一种纯粹力量的表现。“权力”这个词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个意思是拥有对某人的权力,支配其能力;另一个意思是拥有做某事的能力,“能够”,“有能力”。后者的含义与支配无关,它意味着“掌握能力”。如果我们说到“无力感”(或字面意思上的“无权”),我们就会想到这层意思。我们想到的并非“一个不能支配别人的人”,而是一个不能做他想做之事的人。因此,权力可以指两件事,要么是“支配”,要么是“能力”。这两种意义十分不同,而且相互排斥。阳痿/无能(impotence)这个词不仅在性领域有意义,而且在人类能力的所有领域都使用这一术语,结果就是支配式的虐待狂。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即能够在自由和完整的自我基础上实现自己的潜能,他就不需要支配,也就没有权力欲。在支配的意义上,权力是潜能的变态,就像性虐待是性爱的变态,一个道理。
也许在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虐待狂和受虐狂的特征。在一个极端,有些人的整个人格都被这些特征所支配。虽然施虐驱力和受虐驱力占主导地位的人的性格可以被定性为施虐狂和受虐狂,但这些人不一定是神经质。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在社会环境中必须完成的特定任务,取决于他们的文化中存在着何种感情和行为模式,而不论某种特定性格结构是“神经质”还是“正常”。事实上,对于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大部分中下层阶级来说,施虐和受虐性格非常典型。而且,正是这种性格结构,对纳粹意识形态有着最强烈的吸引力。由于“施虐和受虐”与变态和神经质的观念有关,我更愿意把与“正常人”有关的相关性格称作“威权者”(authoritarian character)。这个术语自有它的道理,因为施虐狂喝受虐狂总是以他对权威的态度为特征。他钦佩权威并服从权威,但同时他想自己成为权威并让别人服从他。选择这个词还有一个原因。法西斯制度称自己为“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或译作“权威主义”),是因为权威在社会和政治结构中起到主导作用。通过“威权者”这个词,我们明白,它意味着法西斯人性基础的人格结构。在继续讨论威权者之前,需要澄清一下“权威”(authority)一词。权威不是一个人“拥有”的品质,就像他拥有财产或身体素质一样。权威指的是一种人际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看成比他高明的人。但在一种可称为“理性权威”的上下级关系和一种可称为“压抑权威”的上下级关系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我举一个例子。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以及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关系,都是建立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优越性之上。老师和学生的利益在同一个方向上。如果教师成功地培养了学生,他就会感到满意;如果他没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失败既属于他,也属于他的学生。另一方面,奴隶主尽可能剥削奴隶,从奴隶身上得到的越多,他就越满意。同时,奴隶试图尽可能地维护他对最低限度幸福的要求。这些利益肯定是对立的,因为对一方有利的东西对另一方有害。在这两种情况下,优越感具有不同的功能。在第一种情况下,优越感是帮助受权威约束的人的条件;在第二种情况下,优越感是剥削他的条件。这两种类型的权威动力也不同——学生学得越多,他和老师之间的差距就越小,他变得越来越像老师本人。换句话说,权威关系趋于自我消解。但是,当优越感成为剥削的基础时,这种距离就会变得更加强烈。在这些权威之下,心理状况不同。首先,爱、赞赏或感激是普遍存在的要素。权威也让一个人想要获得部分或全部认同。在第二种情况下,人们会对剥削者产生怨恨或敌意,因为从属于剥削者违背了自己的利益。但是,这种仇恨往往只会导致冲突,使奴隶遭受痛苦,却没有使奴隶获胜的机会。因此,人们通常会倾向于压制仇恨的感觉,有时甚至会用盲目崇拜的感觉来取代它。这么做有两个作用。其一,消除痛苦和危险的仇恨感;其二,软化羞辱感。如果那个统治我的人如此完美,那么我也不应该因为服从他而感到羞愧。我不能和他平起平坐,因为他比我强壮、智慧、优秀等等。因此,在“压抑权威”的类型中,仇恨、非理性的高估、崇拜权威的要素都会增加;在“理性权威”的类型中,随着受制于权威的人变得更强大,这些要素也会减弱。“理性权威”和“压抑权威”之间的区别只是一个相对的区别。即使在奴隶和主人之间的关系中,也有对奴隶有利的因素。他得到最低限度的食物和保护,这至少使他能够为他的主人工作。另一方面,只有在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理想关系中,我们才会发现完全没有利益上的对立。在这两种极端情况之间有许多梯度,如工厂工人与老板的关系,或农民的儿子与父亲的关系,或家庭主妇与丈夫的关系。然而,尽管在现实中两种类型的权威是混合在一起的,但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对具体权威情况的分析必须始终确定每种权威的具体比重。权威不一定来自一个人或机构,不一定有个声音说:“你必须做这个”,或者“你不能做那个”。虽然这种权威可以被称为外部权威,但权威也可以作为内部权威出现,以责任、良知或超我(super-ego)的名义出现。
事实上,从新教到康德哲学的现代思想脉络,可以说是一个以内部权威取代外部权威的过程。随着中产阶级崛起的政治胜利,外部权威失去了威信,人的自身良知取代了外部权威曾经拥有的地位。这种变化在许多人看来是自由的胜利。服从外界命令的人(至少在精神事务上)似乎不配做一个自由人——征服他的自然倾向,建立对个体的部分支配(理性、意志或良心)似乎才是自由的本质。分析表明,良心准则与外部权威一样严厉,而且人类良心的“谕令”往往最终不由个体自身的要求所支配,而是由承担了道德规范的尊严所支配,是一种社会要求。良心的统治可能比外部权威的统治更为严厉,因为个体感到良心的“谕令”才是他自己的东西,而他又怎么能够反抗自己呢?近几十年来,“良知”已经失去了很多意义。在个人生活中,外部权威或内部权威好像都没有发挥任何重要作用。每个人都是完全“自由”的,只要他不干涉其他人的合法要求。但我们发现,权威非但没有消失,只是使自己隐而不显。“匿名”的权威取代了公开的权威,它被伪装成常识、科学、心理健康、规范性、公众意见。它不言自明。它似乎不使用压力,只使用温和的劝说。母亲对女儿说:“我知道你不会喜欢和那个男孩出去。”广告说:“抽这个牌子的烟,你会喜欢它的清凉感”。这都是同样微妙的暗示语气,它们充斥着我们整个社会生活。匿名的权威比公开的权威更有效,因为人们从不作怀疑。在外部权威中,人们清楚地知道有一个命令和发出命令的人,人们可以与权威抗争,在这种抗争中,个体的独立性和道德勇气可以得到伸张。在内部权威中,命令仍然是可见的。但是,在匿名权威中,命令和发出命令的人都变得不可见。一个人被看不见的敌人开枪打倒,也不知道该抗击什么。现在回到对威权者的讨论。对威权者来说,可以说存在两种“性别”——有权力的人和无权力的人。他的爱、钦佩和服从的意愿会自动被权力唤起(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的权力)。权力让他着迷,不是因为某种特定的权力可能代表某种价值,只是因为它是权力,仅此而已。就像他的“爱”被权力自动唤起一样,无权力的人或机构也自动引起他的蔑视。看到一个没有权力的人,他就想攻击、支配、羞辱他。另一种人则对攻击无助之人的想法感到震惊。在威权者的人眼中,对象越无助,他就越兴奋。
威权者的一个特征误导了许多观察家,即一种藐视权威的倾向,并憎恨来自“上面”的任何影响。有时,这种对权威的蔑视会占据上风,“顺从”的倾向则处于背景之中。这种类型的人会不断反抗任何权威,即使这种权威实际上是基于他自己的利益。有时,对权威的态度会产生分歧。这些人可能会反对某套权威(尤其在他们对自己的无力感感到失望的时候),但同时(或随后)屈服于另一套权威,后一套权威通过更大的权力或更大的承诺似乎实现了他们受虐的愿望。最后,还有一种类型,在这种类型中,反叛被完全压抑,只有当意识控制被削弱时才会浮出水面,或者当权力被削弱、开始动摇时,才可能在对权威的仇恨中被事后识别出来。在第一种类型的人中,反叛的态度是核心,人们很容易相信他们的性格结构与顺从的受虐狂正好相反。他们似乎是反对一切权威的人。他们看起来像是以自己的内在力量和完整性为基础,与那些阻碍他们自由和独立的力量作斗争的人。然而,威权者对权威的斗争本质上是对权威的蔑视。它试图通过与权威的斗争来维护自己,克服自己的无力感,但仍然有意或无意地渴望服从。威权者从来不是“革命者”,我更愿意称为“反叛者”。有许多个人和政治运动让肤浅的观察者感到不解,因为从“激进主义”到极端威权主义的转变似乎难以理解。在心理学上,这些威权者是典型的“反叛者”。
威权者的人生态度和整个人生哲学由他的情感决定。威权者喜欢那些限制人类自由的条件,喜欢听天由命。这取决于他的社会地位,以及“命运”对他的意义。对于一个士兵来说,它可能意味着上级的意志或服从。对于小企业主来说,经济规律就是他的命运。对他而言,危机和繁荣不是可以被人类活动改变的社会现象,而是一个人必须服从的更高力量。对于那些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同,区别只在于一个人所服从的权力的大小和普遍性,而不在于依赖的感觉本身。决定一个人生命的力量不只一个,还有那些决定普遍生命的、不可改变的命运。战争和人类的统治与被统治是命运的安排。这是命运的苦难。在哲学上,命运可以被合理化为“自然法则”(natural law)或“人的命运”(destiny of man),在宗教上被视为“上帝的意志”(will of the Lord),在伦理上被视为“责任”(duty)——对于威权者来说,命运始终是个体之外的一种更高权力,个体只能屈服于这种权力。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将宗教经验定义为绝对依赖的经验,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受虐经验。这种依赖感中的一个特殊部分是罪(sin)。“罪”这一概念对依赖产生重大影响,是威权的特征。之如一切人类的失败,道德成为人类永远无法逃避的命运。一旦犯了罪,就永远被铁链锁在自己的罪上,人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变成了统治他的力量,永远不会让他自由。“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这就是威权哲学的反面。所有威权思想的共同特点都在于,坚信生命由自我、利益和愿望之外的力量决定。唯一可能的幸福在于对这些力量的服从。人的无力感是受虐狂哲学的主旨。纳粹意识形态之父范登布鲁克(Moeller van den Bruck)非常清楚地表达了这种感觉。他写道:“保守派宁愿相信灾难,相信人无力避免灾难,相信灾难的必要性,相信被诱惑的乐观主义者的可怕失望。”在希特勒的著作中,我们将看到更多关于同一精神的说明。威权者并不缺乏活动、勇气或信念。但这些品质对他的意义与对不渴望服从的人的意义完全不同。对威权者来说,活动植根于一种根本的无力感,它倾向于克服这种感觉。在这个意义上,活动意味着以高于自己的名义行事。以上帝、过去、自然或责任的名义行事,但绝不以未来、未出生的人、无权力的东西或生命的名义行事。威权者依赖上级权力,以此赢得他的行动权。对他来说,缺乏权力总是有罪和低人一等的明确标志,如果这种权力变弱了,他的爱和尊重就会变成蔑视和憎恨。
毫无怨言地受苦是威权者的最高美德,而不是试图结束痛苦,也没有减少痛苦的勇气。不改变命运,而是顺从命运,是威权者的英雄主义。威权者信仰权威,这种信仰最终植根于他的怀疑,并构成了对怀疑的补偿。但如果我们所说的“信仰”是指对潜能实现的可靠信心,那么威权者没有信仰。威权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是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尽管它经常激烈宣称已经征服了相对主义。它的根源在于极端的绝望,在于完全没有信仰,它导致了虚无主义,导致了对生命的否定。在威权主义哲学中,平等的概念并不存在。威权者有时会例行使用“平等”这个词,或者拿这个词去为他的目的服务。但这个词对他来说没有真正的意义和分量,因为它涉及到他情感体验之外的东西。对他来说,世界由有权力的人和无权力的人组成,由上等人和下等人组成。在施虐和受虐的基础上,他只体验得到统治或服从,但从来没有团结(solidarity)。对他来说,性别差异和种族差异都只是优越性或劣等性的标志,想象不出别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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